强制措施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强制措施/列表

法律规定检察院关押多久批捕

法律规定检察院关押多久批捕

检察院关押多久批捕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 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关押一般会在七天之内进行批捕。如果是孕期或者是哺乳期的妇女,可以不进行关押,进行取保候审。如果在关押期间并没有发现嫌疑人有违法行为或者是证据不足,那么需要进行立即释放,还需要进行出示释放证明书,如果进行批捕在批捕后二十四小时进行通知家属。

TAG标签:关押 批捕 法律 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