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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后能保外就医吗?

检察院批捕后能保外就医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能保外就医吗?

如果有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二、保外就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检察机关如果对于犯罪嫌疑人决定批准逮捕,并且在批准逮捕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有非常严重的疾病,不采取一定的治疗措施,就会导致死亡的,那么是可以保外就医的,这也是体现了一种人文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