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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职务侵占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一、职务侵占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过了追诉期并不属于无罪,而是公诉机关不再追究。一般过了追诉时效的,就丧失了追诉权,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依然可以进行审判。因此对于追诉期的适用,应该根据是否进行立案和受理来进行确定,保障刑事诉讼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三、职务侵占罪如何防范

职务侵占犯罪的产生和发展与公司、企业的整体管理、运作密切相关,公司、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内部的规范和管理,采取各种措施约束和控制员工的行为,并把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种经验活动中,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针对上述原因,公司、企业在防范单位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资金的犯罪时,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把用人关。在用人上,除了考虑业务能力外,还必须考虑员工的思想品德,特别是经手财务的员工,在上岗前进行严格的业务、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培训,上岗后,再实行监督考察回访,并建立起人事管理档案。

(二)加强对公司、企业员工的教育。把员工素质教育当成一门工作、一项任务来抓。针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风气,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法制观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其良好的执业道德观念,全面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三)完善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使公司、企业的管理形成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杜绝个别领导以言代策的现象。同事开设举报信箱,让公司、企业的员工参与监督,让公司、企业的管理人在无形中收到束缚,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程度,防范于未然。

职业侵占罪存在一定的诉讼时效,如果过了诉讼时效不能进行追诉,但是已经立案的案件除外,防范职务侵占的措施包括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严控企业管理的同时,切实关注员工利益,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公司、企业员工的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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