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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有什么?

本罪的犯罪对象也属于伪劣产品的概念范围之内,所以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存在一些相似之处。

但本罪由于其客体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而独立出来,并与之相排斥,故而在犯罪对象、犯罪客体及认定犯罪的标准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如果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既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违法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的,应依《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以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处罚。

这两者的犯罪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劣药,后者的对象是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也属于伪劣质产品的范围,因此,其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但是在犯罪对象,犯罪客体以及认定犯罪的标准方面存在差异。犯此罪的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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