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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主要区别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一定的职权,而这种职权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对所骗取的财物数额没有什么要求,因为此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为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影响和破坏;而诈骗罪的构成则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的,才以诈骗罪论处。

这两项罪名的差别很大,从客观要件来看,招摇撞骗罪必须有假扮国家机关人员的行为,而诈骗罪只要满足隐瞒身份信息、虚构信息就行;从最后的目的来看,前者为了任何好处,而诈骗罪的目的只能是钱财,并且后者要诈骗到一定数额才能立案。

二、招摇撞骗罪的表现形式及量刑标准

构成招摇撞骗罪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冒充人民警察。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主要是考虑到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重要职责,有必要对人民警察的声誉和威信给予特别维护。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判处的刑罚上来说,招摇撞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一致的,但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不仅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利益,更为重要的是严重损害军人的形象和声誉,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如果行为人只是由于军人形象好、威信高而冒充军人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并没有假借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不构成本罪,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等。

实践中,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如果先冒充特定身份人员实施诈骗,又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的,应当数罪并罚。

通过上文的解答,大家应该清楚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了吧。虽然二者都是属于诈骗方面的犯罪,但由于实际的表现形式不同,因而构成的罪名也不一样。自然在量刑处罚上面,因为《刑法》中的规定不同,最终行为人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所差异。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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