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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最高期限是多少年?

一、我国有期徒刑最高期限是多少年

有期徒刑最高期限是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一)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二)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

(三)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

三、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

(一)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

(三)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

四、有期徒刑减刑的计算方法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一)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三)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最后,有期徒刑,属于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我国的刑罚当中,有期徒刑适用地范围比较广,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位于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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