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寻衅滋事罪中从犯辩护词怎么写?

一、寻衅滋事罪中从犯辩护词怎么写?

寻衅滋事罪中从犯辩护词怎么写?

寻衅滋事的辩护词有三部分组成,即首部、正文、结束语。

1、首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前言。

前言部分应当说明的是:

(1)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被害人的委托还是受人民法院的制定。在实践中,还需要说明是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因为律师是通过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2)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调查了解案情等,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有根据的。

(3)可以开门见山的提出关于本案的基本辩护观点,对法庭调查做简要交代。这样可以旗帜鲜明的表明自己的态度,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进入正文部分做好准备。

2、正文。正文包括辩护意见和辩护理由。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是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全面、系统的论证。需要重点说明和论证提出的辩护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引用事实和法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反驳起诉书的指控。具体内容因案而异。

3、结束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

(2)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刑法》的具体条款,向法庭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寻衅滋事轻微伤判多久?

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造成他人轻微伤的,一般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辩护词是由首部、正文、结束语构成的,寻衅滋事导致受害者存在轻微伤的,不构成刑事犯罪,普通的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对打人者处拘留和罚金就可以;如果受害者是轻伤或者重伤,那就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可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