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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审查起诉律师的权利有哪些?

一、移送审查起诉律师的权利有哪些?

移送审查起诉律师的权利有哪些?

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权利主要包括查阅相关与自己委托人的案件相关的所有正式材料,为了方便律师详细知晓嫌疑人对本案件的具体情况,律师还有权利与对方见面和谈话,除此之外还应该允许律师为了得到更多的证据而有权做一定的调查。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审查起诉的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律师在案件审查起诉的阶段可以行驶自己的权利,尽可能地为自己的当事人做一定的辩护,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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