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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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派出所报案材料怎么写

一、派出所报案材料怎么写

关于派出所报案材料怎么写

开头,即有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

如:——公安局刑警大队:

基本内容:

1、自我介绍,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2、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这是报案材料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和结果。这六部分内容也就是书写记述文的六要素,要写好报案材料,这六要素要写清楚。

3、基本内容的最后一段要写上如下内容: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结尾:

写明报案人姓名(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和时间。

注意事项:

1、报案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时最好使用A4纸。

2、报案材料必须如实陈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3、报案人报案时需要携带所写报案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

4、报案材料送达报案机关后,需要接受报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报案材料的第一页右上角签名。

二、如何在公安部直接报案

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报案指的是公民或者是组织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是有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进行报告的一种行为。一般去派出所进行报案都会需要做笔录,笔录完成之后需要交给办案人查看,确定笔录没有问题之后,再由报案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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