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抢劫罪的怎样量刑指导意见是怎么样的?

一、抢劫罪的怎样量刑指导意见是怎么样的?

抢劫罪的怎样量刑指导意见是怎么样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二、抢劫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主要有哪些?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良好的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1、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依法确定宣告刑。

2、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调节基准刑。

(2)具有多个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

(3)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各、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刖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适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4)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于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3、确定宣告刑的方法

(1)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应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4)综合考虑全案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20%的幅度内对调节结果进行调整,确定宣告刑。当调节后的结果仍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提交委员会讨论确定宣告刑。

(5)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六个月以下,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应当依法适用;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三年以下,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

(6)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刖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依法适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抢劫的行为已经触犯到了他人的权益,只要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数额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结合犯罪的情节大小来进行判决。但如果在犯了错之后而选择及时救济,退回所有抢劫的数额,那么就可以从轻处罚。

TAG标签:指导 量刑 抢劫罪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