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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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一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前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1)仅限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仅限重大犯罪案件的两种情况:逃匿通缉满一年未到案;死亡。

(2)必须是按法律规定应当追缴违法所得、涉案财产的情况。

(3)查封、扣押、冻结的手段有人民法院行使。

(4)程序:公安阶段有此情形,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5)申请书的内容应当明确: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期为六个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

4、审理。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

6、不服没收或驳回申请裁定的救济:

(1)对没收财产的裁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提起上诉;检察院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在五日内提出抗诉。

(2)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并提出异议的,法院应视情形不同分别处理:原裁定正确的,予以维持;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撤销原裁定,对涉案财产一并作出处理。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已生效的没收违法所得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人民法院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公布的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张贴、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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