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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后是否收监?

检察院批捕后是否收监?

一、检察院批捕后是否收监?

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并不会收监,收监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在经刑事法庭的审判后已经确立了当事人的罪名,且刑事法庭已经作出了具体的刑罚之后才会收监,可人民检察院的批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触犯刑法的可能性很大,人民检察院的批捕不代表着就最终定性了。

批捕了就会看押在看守,但不是收监,收监执行是指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二、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人民检察院根本就没有定罪的权利,既然对犯罪嫌疑人都没有定罪就谈不上所谓的收监,收监是已经正式的开始执行刑罚,人民检察院在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还是继续关押在看守所当中的,假如是收监的话,一般就是会将犯罪嫌疑人转移到监狱当中,收监是判刑以后才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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