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被告如何在离婚诉讼中辩护

被告如何在离婚诉讼中辩护

一、被告如何在离婚诉讼中辩护?

刑事案件才需要辩护,离婚案件中,被告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答辩,答辩意见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离婚案件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离婚案件被法院受理以后,法院会在立案以后的5天之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方应该针对原告陈述的和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地方进行答辩,当然针对被告方所提出的答辩意见,被告方也需要提供相对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口头答辩状是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的。

TAG标签:诉讼 辩护 离婚 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