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违停处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一、违停处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违停处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违停处罚依据和标准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为处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停处罚有作出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1、违反禁令。也就是在标志、标线明确提示禁止停放的区域停车的。其实,这是典型的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条款(既违停又违反禁令),从而产生了数个法律后果。处罚的标准是100元。不需先行警告。

2、违反禁令,驾驶人在现场拒绝驶离的。在禁止停放区域停车的,而驶驶人拒离立即驶离的,适用《交通安全法》93,处罚的标准是200元。需要先行警告。

3、违反停车规定,在不应当停车地点停车的。经警告后,当事人拒绝驶离的或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处罚标准50元。需要先行警告。

4、违反停车规定,停车不规范的。也就是你横在车位里,或着,车身距路边石超过30CM的。这样的情况,省条例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却可以适用65条这个通用的条款。处罚的标准是50元。不需先行警告。

5、乱停车上下客的。也就是横在路中间或停在机动车道上(实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离的道路)上下客的,这里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通用条款)。处罚标准50元。不需先行警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

(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记二分。

(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记三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在我国的违章停车时有发生,我们应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法律是广大人民最有力的保障,对于违章停车严厉处罚打击,也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TAG标签:处罚 违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