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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营运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 非法营运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营运罪量刑如下:

(1)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运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2、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道其行为构成非法运营罪仍然实施,过失除外。

3、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非法运营主要包括哪些行为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五)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六)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七)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四、非法营运的认定标准具体有些什么

1、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

2、挂靠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

3、租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

若是针对非法营运罪量刑的问题,回答是需要依据具体案情来处理。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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