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监外执行人员能告状吗?

一、监外执行人员能告状吗?

监外执行人员能告状吗?

1、监外执行人员能告状,一般是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来受理投诉。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

缓刑属于虚刑,是指在法院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不收监,而给罪犯一个考验期限,考验期满,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的,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通俗地讲,监外执行属于实刑,是指因罪犯存在特殊原因如重病等,不便在监狱执行,经批准,在监外执行刑罚。监外执行期间计入刑罚的总体时间

监外执行是针对实刑的,而缓刑本身就是属于虚刑,单从这点上来看,自然是被判缓刑是更为有利,也是更好的。

对于那些应该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由于犯罪分子身体等因素,不能在监狱服刑的,那么法院在宣判时会直接判处缓刑、监外执行等刑事处罚,此外,法院还会同时宣判犯罪分子承担拘役、有期徒刑等执行,若是在缓刑或者是监外执行期间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就会被收监然后执行主刑的处罚。

TAG标签:人员 监外执行 告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