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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能互相转化吗?

刑诉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能互相转化吗?

一、刑诉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能互相转化吗?

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转化,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2)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构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构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不需要侦查机构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和审判。

二、刑事自诉案件提起诉讼注意什么?

(一)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构。

(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三)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四)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符合法律上规定的条件,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可以转化,去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时,需要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在法院审理阶段,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和解协议,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