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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成立了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诈骗罪成立了合同是否有效

一、合同诈骗罪成立了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合同当事人一方欺诈的违法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之一,合同一方诈骗罪成立了另一方可以据此撤销合同。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的合同因违法而没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规定等,而合同诈骗罪违反了刑法规定,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无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无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接受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逸。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合同诈骗罪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以本罪主体应当是合同的当事人的一方,从该角度讲,本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一类。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对该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的诈骗行为是明知的、默许的、指使的;另一个是非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或基本归单位所有。只要符合这两条,就可以认定是单位诈骗。

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之后,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的财物。有以下三种行为属于合同诈骗罪,其一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其二是收取对方给付的货款后逃跑;其三是虚构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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