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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员工不知情会判刑吗?

集资诈骗员工不知情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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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行为就是通过借贷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借贷。然后将非法吸收的资金,非法占有并且进行不合法的使用。国家对于这种侵犯人民财产权利,破坏社会经济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了严厉的打击手段。对进行集资诈骗的参与人员实施相应的量刑。那么,集资诈骗员工不知情会判刑吗?

一、集资诈骗员工不知情会判刑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所诉,是否会对非法集资公司员工判刑,主要是看是否参与了非法集资非法活动,如果参与的情况下,会被判刑。

非法集资公司员工判刑根据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二、集资诈骗罪的特征是什么?

1、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

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虚构集资用途”一般表现为行为人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发展计划,而且是对投资者具有诱惑力的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所谓项目。“以虚假的证明文件”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往往以所谓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资信证明等欺骗投资者,“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往往表现为行为人许诺的利益往往远远高于国家限定的利息标准。

2、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

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根据《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吸引公众投资入股或者高息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向社会筹集款项,具有明显的融资性。

3、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

集资诈骗行为人为非法占有尽可能多的资金,一般事前不会设定具体的、不变的欺骗对象,而是采用大张旗鼓、较大规模、甚至是通过新闻媒体大造舆论的方式,将其虚构的事实向社会广为传播,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者单位受骗。因此,集资行为面对社会公众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征。如果行为人仅指向具体的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一般不构成本罪。以集资为名诈骗特定范围的人员,例如熟人的,一般也不宜以集资诈骗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可以合同诈骗罪或者诈骗罪定罪。

目前社会上的集资诈骗行为大部分都是团伙作案,国家为了打击这种犯罪。对参与进行集资诈骗的人员进行严厉的惩治,从而稳定社会的经济发展秩序。但是在具体的案件操作中我们还是发现集资诈骗员工不知情会判刑吗这样的问题,不过,我国的法律规定是针对那些主要的作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