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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原则,未成年犯罪怎么办理

一、未成年犯罪怎么办理?有什么原则

未成年犯罪怎么办理?有什么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二、未成年犯罪量刑指导意见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三、未成年犯罪监护人承担什么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给他人造成损害,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都是以从轻处理的原则处理,主要是以感化、教育、改造为目的,不是为了刑罚。但这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接受惩罚,如果犯罪情节严重,仍不悔改的话还是会依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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