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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被拐卖儿童逃跑可以获得经济奖励吗?

一、帮助被拐卖儿童逃跑可以获得经济奖励吗?

帮助被拐卖儿童逃跑可以获得经济奖励吗?

帮助被拐卖儿童逃跑可以获得经济奖励,除非孩子的家属愿意自己支付经济奖励金。

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拐卖儿童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是拐卖儿童罪。

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而且极易引起被害人家庭离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其社会危害性极大。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

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但实践中有的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是为了与被害人形成家庭关系,并不是为出卖,而收买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为人又将收买的儿童卖给他人,应以本罪处罚。

实践中,拐卖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出于报复他人动机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果仅强调以营利为目的,就会漏掉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此类行为。

虽然帮助被拐卖的儿童逃跑,其并不一定可以获得奖励,但是任何实施拐卖行为的民事主体,或者是帮助他人拐卖儿童的人,一旦被发现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具体的刑罚会根据儿童被拐卖之后受到的待遇,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来确定具体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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