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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超期羁押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中超期羁押怎么办?

刑事案件中超期羁押怎么办?

刑事案件超期羁押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所谓超期羁押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二、超期羁押是否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的规定,被超期羁押的,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对造成人身损害的,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为: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超期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或者监狱执行人员超越法定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甚或犯人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故,被超期羁押能得到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超期羁押就是超期的关押了犯罪嫌疑人,而没有按规定进行释放,对于此行为当事人是有权利要求解除对自己的强制措施,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执法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实施,那么对于执法者也会承担法律的责任,所以,在对案件调查时就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让违法者承担该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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