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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是什么?

一、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幼女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强奸罪或嫖宿幼女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

二、组织和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不违背受害人意志;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违背卖淫者的意志。

3、故意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组织多人卖淫的故意;而强迫卖淫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强迫他人卖淫的故意。

三、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3、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4、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5、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引诱幼女卖淫是严重刑事犯罪,这种犯罪对受害人的身心危害极大,判定此罪成立的条件,主要看是否有引诱卖淫的客观行为。对于引诱强迫幼女卖淫,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幼女重伤死亡的,对犯罪分子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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