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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通知取消取保侯审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吗?

一、一年后通知取消取保侯审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吗?

一年后通知取消取保侯审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吗?

会的,如果是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这种情形主要是被取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如病愈、哺乳期已满)消失而决定逮捕的。

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

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才算是结案的。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对于有可能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逮捕和关押,如果是在被逮捕过后,行为人出现疾病或者是身体不适等原因不能由看守所进行继续关押的,或者是行为人及其家属提供保证金或者是保证人的,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必须是对社会不具有危害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