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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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抗诉成立的新证据会影响最后的量刑吗?

一、刑事案件抗诉成立的新证据会影响最后的量刑吗?

刑事案件抗诉成立的新证据会影响最后的量刑吗?

刑事案件抗诉成立的新证据可能会影响最后的量刑,刑事抗诉期间新证据是有效的。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如果在申请抗诉的同时能够提供新的证据,并且该证据对于案件的审理是有帮助的,是认定为有效的,而有效的证据一般都可能对最后的处罚会造成影响。

二、刑事案件抗诉都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哪些情形可以提出抗诉请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或者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提出民事申诉的程序我国《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如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刑事抗诉案件的时候,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只要经过辨认或者是鉴定,确定该证据确实是真实的,并且与目前审理的刑事案件有关,那么就可能会影响最后的量刑。且提出抗诉时,是必须要拿出与一审不一样的证据的,否则抗诉请求一般不会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