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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要对犯罪人、犯罪时间和地点、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都已经查清,并且没有遗漏的其他罪犯和罪行。

案件的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案件证据的来源可靠,以核对无误,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案件各种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

法律手续完备。是指各种需要的法律手续齐全、完备。如逮捕材料、讯问笔录及起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

二、侦查和审查起诉的期限分别是多久?

(一)侦查羁押期限

1、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 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二) 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下列案件在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公安立案后,在侦查取证阶段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明,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其的犯罪事实,那么公安机关的侦查终结,可以提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可以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