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变更羁押期限 普法法律网 刑事诉讼 1.7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TAG标签:羁押 期限 刑事辩护 变更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