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清算可以拿东西走吗 普法法律网 职务侵占辩护 2.0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可以。《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TAG标签:合伙人 职务侵占辩护 刑事辩护 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