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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征地补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征地补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征地补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夫妻一方承包土地的延续,是失地一方另行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取得的前提是是否为拥有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故土地征收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

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土地征收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偿费应当属于夫妻一方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国家征地补偿款怎样分?

分配征地补偿款对被征地的农民获得的补助费的支付不能少于80%。其中,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其应该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

一般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如果是基本农田,那么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当然并不是征地都只按这个标准的,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比如当地的经济水平,还有土地情况,还有土地附着物的补贴,当然还要看被征收土地者的生活状况,以及收入来源等。

三、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款给谁?

国家在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土地补偿款应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直接支付给村民个人。一般情况下,土地补偿费会由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或者村集体合作社管理,如何支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因此,被征地的村民个人无权直接向征地单位要求支付或者分配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婚后征地补偿款不属于共同财产,征收农村土地之后,征地补偿款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按照本村的成员进行分配,村民所获得的补助费不能低于征地补偿款的80%,征地一方支付的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是归土地承包人所有的,不需要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