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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民事纠纷法庭受理吗

拆迁民事纠纷法庭受理吗

一、拆迁民事纠纷法庭受理吗?

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庭受理拆迁民事纠纷后怎么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三、法庭受理拆迁民事纠纷后可以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四、法庭受理拆迁民事纠纷原告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

4、撤诉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5、撤诉应当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书。

6、撤诉必须经法院作出裁定。

民事纠纷肯定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处理,但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法庭才能受理,如果起诉处理民事纠纷,但没有陈述清楚案件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庭不会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后,法庭会在7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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