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当前位置 /首页/征地拆迁/拆迁安置/列表

如何认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一、如何认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如何认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一)行为人收受他人贿赂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又会牵连触犯受贿罪,对之应择重罪从重论处。

(二)行为人出于牟利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是构成本罪,对之应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30万元以上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非法低价出让林地合计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5.造成国有资产流失30万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6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四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价额达到60万元以上的。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主体具体特定性,只能是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这项罪名是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犯该罪的,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三到七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