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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如何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如何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1、申请

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受理

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

3、供地方案报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由经办人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说明书和租赁供地方案,经过局内会审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签订合同

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金的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土地交付的条件和时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5、缴费

用地单位缴纳土地租金和契税,领取租赁合同。

6、归档和建库

将业务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建立数据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即出租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即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年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需要提供的材料

1、土地租赁申请报告;

2、申请人法人资格证书或执照;

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土地租赁价格评估报告;

5、原土地使用者主管理部门及当地国土管理部门意见;

6、原土地证及附图或原土地批文及附图(指非新增地);

7、因法律法规政策改变而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虽然两者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让渡,但在法律层面上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需要向政府提出申请,并供地方案报批方可签订合同。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我们比较陌生的一种说法,人们常常会把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相混淆,其实两者是指不同的土地种类,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是不能相提并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