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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的效力、条件和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的效力、条件和法律规定

随着土地越来越成为稀缺资源,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宅基地成为新的关注热点。农村宅基地的转让尤其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转让过程中,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的效力和条件是什么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都是当事人应该了解的。下面,小编将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条件,以及法律规定向大家做个介绍,请借鉴。

农村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法律明确规定是不能转让的,但是使用权可以转让。所以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说的就是使用权转让合同。

1、法律效力: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是小编对于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条件,以及法律规定所做的简单介绍,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处理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国家政策对于农村问题的导向。现在有很多开发商开发小产权房,但这种项目是与国家农村土地政策背道而驰的,且国家也明确表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希望有意买小产权房的朋友注意一下,以免作出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