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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条件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条件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三、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四、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

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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