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解答/律师随笔/列表

房屋买卖一方违约如何处理?

2019年7月29日,买卖双方通过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位于赤峰市松山区某小区1号楼1单元1100号的房屋,合同明确约定:买方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约定于2019年9月1日之前办理此房过户手续;在付款条款中明确约定在过户之前买方支付卖方第一期房款;如果逾期15天以上卖方可以解除合同。买方在合同约定的2019年9月1日之前,没有支付首付款,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买方在2019年9月1日之前支付首付款,在买方逾期18天后,卖方通过中介通知买方解除合同。后卖方继续出售房屋,在与买家完成交易后,被其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定金,后买方败诉。

房屋买卖一方违约如何处理?

此案的关键在于买方发生违约后及时咨询律师在律师指导下采取了以下措施:1、通过中介与买方进行及时沟通,确定买方违约并通过中介告知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约定15天逾期付款解除合同。2、将于中介公司业务员的通话录音,并且在谈话中将律师提示的关键信息传递。3、与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保持联系为后续出庭作证提供便利。

法律分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买方在2019年9月1日之前支付卖方首付款,在买方在逾期18天后,卖方通过中介通知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和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双方的合同已经解除,现在由于买方的违约行为,拒不履行合同不购买卖方的房子。买方要求返还定金的请求败诉。

TAG标签:房屋买卖 一方 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