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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

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

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

    一则武汉劳动案例,被告温某原告龙某为夫妻关系,在期间,温某经常使用龙某的信用卡套现和透支消费,并多次以龙某的名义在各网贷平台上贷款消费及偿还个人债务201811月两人因性格不合自愿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上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温某负担。经双方结算,该武汉债务案中温某借着龙某的一个名义在网贷平台进行的贷款以及信用卡消费、贷款和套现合计150800元。该武汉债务案中温某向其出具了一份《欠条》,该借条中承诺会偿还借款及利息和违约金,但是该欠条中并没有约定明确的还款期限。双方离婚后,该武汉债务案中温某并没有按约还款,仅只是偿还了部分欠款给龙某,随后便失联了。没有得到还款龙某没有能力偿还贷款被银行和网贷平台列入征信黑名单,被起诉至法院。无奈之下,龙某将温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温某立即偿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龙某名义在网贷平台及信用卡发生的借款本金合计150800元,利息、违约金及手续费160000元。温某则辩称,立具《欠条》后的贷款和消费是原告所为,现全部由自己偿还不符合《欠条》约定的金额,不同意承担《欠条》约定外的金额,由于立具《欠条》时并未仔细核对账单,要求重新核对账单;同时,温某认为龙某主张的利息数额过高,只同意偿还本金部分。

    承办法官接到该武汉债务案后,多次对当事人进行约见。经过审判团队的努力,龙某和温某经核算,确认温某尚欠本金150800元、利息10000元、违约金100000元及未付违约金产生的利息,随后双方就确认的款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由温某分期偿还欠款。

    法官提醒,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债务处理进行明确约定,协议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其次,当事人在立具《欠条》时应当明确约定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期限和逾期后果,切忌模棱两可。

    我是武汉律师——杜律师,有债务纠纷可与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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