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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耍流氓~,开庭讲方言

开庭讲方言,就是耍流氓~

开庭讲方言,就是耍流氓~

易胜华

外地办案,最痛苦的就是法检讲方言。我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努力结合语境和上下文分析,也只能听懂六七成,有时候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说啥,一脸懵逼,无法回应。

就我的体验来说,南方城市的法检基本上会对律师讲普通话。例如江浙、两湖、两广。南方人如果不讲普通话,那简直与鸟语无异。有些法检虽然普通话讲得不标准,但是你能感受到他对你的那份尊重。为了让你听懂他的意思,他愿意把自己折磨得张口结舌、满头大汗。在这方面,大部分南方人是做得不错的。

北方的东北、河北、内蒙等地,口音与普通话比较接近,所以法检讲方言也没多大问题。可怕的是山东、河南的有些法检,一口纯正的乡音,让人头大如斗,犹如当年的英语听力考试。几十分钟的对话下来,几乎令人虚脱。

几年前,我在山东某地开庭,实在忍无可忍,举手要求法官和公诉人说普通话。法官说:“俺讲的就是普通话呀!”我还是不死心,对法官说:“您讲的不是普通话……”法官说:“你讲的才不是普通话,俺都没要求你讲普通话!”我顿时眼前一黑,无言以对……

还有一次在四川某地开庭,我也是受不了法官的四川话,提出抗议。法官嫣然一笑,说道:“易律师,我要讲起川普来,恐怕你更听不懂哦……”法庭顿时哄堂大笑。好在边上有热心的四川同行,及时为我进行翻译,这才消除了我的语言障碍。

有时候我会想,这些法检为什么不说普通话呢?他们都是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人,有些人还比较年轻,普通话对他们来说并不是难事呀。难道他们在外地读书、出差的时候,也是讲方言吗?

也许,他们担心的是自己的普通话讲得不好,让人嘲笑?我江西老家的法检,普通话大多说得很烂,但他们对外地人(哪怕是邻县的)都是讲普通话。虽然讲得很费劲,但是至少能让人听懂。虽然事后大家也会相互拿对方蹩脚的普通话调侃,但也只是哈哈一笑,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呀。

归根结底,法检对外地来的律师、当事人讲方言,是一种职业的傲慢与无礼,是对律师和当事人权利的侵害。讲方言,你是爽了,苦了外地来的律师。利用方言和手中的权力,损害他人的利益,这是明目张胆地耍流氓嘛。

有一次在重庆高院开庭,主审法官用普通话结结巴巴地主持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对我说:“易律师,我们平时都是用方言开庭。您是外地来的,我怕您听不懂,特地讲普通话。讲得不好,您多体谅啊。”听到这句话,我心里暖暖的,向法官鞠躬致谢。

推动法治进步,也许要从讲普通话做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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