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房贷款政策 普法法律网 房屋买卖 2.1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具体政策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贷款购房: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TAG标签:贷款 政策 南京 房屋买卖 购房 房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