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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附赠物品如何兑现

对于买房到底有没有赠送面积的问题,购房不能只是听售房者的一面之词,要自己亲自核实。比如,如果首房者赠送的是露台,那购房者就要去核实这个露台到底真的是个人所有还是共有的。另外,购房者也可以找专业人士去测量房屋面积,看看售房者赠送的面积是否本就已经计入了房屋面积。
一般来说,“买房送面积”不是广告中的宣传语,就是售房者的口头承诺,购房者如果想真正拥有这些面积,但又不会出现纠纷,那就必须要把“赠送面积”落实在合同中,明确面积的大小,以及违约的责任。
根据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绿地、车位等只有在规划上被规划为可以单独出售的部分并能够登记在特定业主名下的,才可成为个人所有的。

购房附赠物品如何兑现

法律依据:

《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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