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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什么

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什么

有买卖就有可能会发生纠纷,而作为标的额巨大的房屋,在买卖过程中很容易产生房屋买卖纠纷。在产生房屋买卖纠纷后,如果要通过诉讼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解决,应该如何打房屋买卖官司呢?对于购房者来说,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什么事项,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如何打房屋买卖官司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诸如房屋质量、延迟交房、虚假承诺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走诉讼程序维权的方法和流程如下:

(一)提交起诉状要求

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

(二)提交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等;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

①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或近三个月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③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

3、当事人名称在讼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三)提交证明房屋买卖(预售)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证或产权转移登记的电脑查询单;

2、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按揭合同、借据、还款清单;

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

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

(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注意事项:

起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提交证据的份数与起诉状相同。

以上材料均用A4纸。

二、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什么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其次,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最后,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实践中,如果您与卖房者之间发生了房屋买卖纠纷,而打算起诉卖方时,您首先要做的便是收集好证据,写好起诉书,做好诉前准备工作。在此过程中,证据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您能否打赢官司的问题。如果您不确定所收集到的证据是否足够,建议您咨询一下房产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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