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普法法律网 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2.4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本村委会同意;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三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四是受让人无宅基地;五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土地登记规则》第三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TAG标签:转让 重庆 使用权 宅基地 房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