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建材价格发生变化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如何处理

建材价格发生变化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如何处理
固定价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的范围,合同对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有约定的,原则上依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一方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
3.因一方当事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建筑材料供应时间延误的,在此期间的建材差价部分工程款,由过错方予以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