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方与安置房的区别有哪些 普法法律网 房屋买卖律师解答 1.0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所谓“回购房”,是指房产商在楼盘销售时,承诺按一定的收益率给予购房者回报,并在一段时间后按约定的价格回购房产。这样投资人既能获得稳定的回报,遇到房价下跌时又可及时规避风险。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此回购房实际上是商品房的一种,有不动产证,可以上市交易,可以抵押贷款。而安置房大部分没有不动产证,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抵押贷款。 TAG标签:安置 回购 房屋买卖 方与 房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