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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是否享有产假高温费?

职工付出劳动的同时,除了领取工资外,还享有各种津贴,高温费就是其一。高温费发放周期比较长,通常是4个月左右。一些女职工在这段期间生育子女,在休产假。按照规定,产假属于带薪休假,职工依然可以拿到工资报酬。那么女职工是否享有产假高温费?下面我们一起听听小编的解释。

女职工是否享有产假高温费?

一、女职工是否享有产假高温费

高温补贴是对在高温环境下进行作业工作人员法律规定提供的一种劳动保护待遇。由于休产假的人并不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因此,不符合享受高温补贴的条件。至于交通补贴也是同样的道理,是对上下班途中支付交哗费的补贴,由于没有上下班,不符合享受交通补贴的条件。因此,产假期间,没有高温补贴、交通补贴,符合劳动法。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指的是基本工资。

二、高温补贴需要缴纳个税么?

国家统计局1990年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明确将“津贴”列入工资总额范围,此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进一步明确,“津贴”中包含“高温作业临时补贴”。2012年6月,安监总局等4部委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而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防暑降温饮料能否代替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除应当向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须的药品外,还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四、高温补贴应该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么?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综上所述,企业发放高温费是针对高温环境中作业的职工而言的,女职工休产假,自然是没有参加工作,也就不能享受高温费待遇,因此,女职工的产假高温费是没有的。并且,职工在产检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发放高温费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果在岗职工没有拿到,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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