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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女流产假期

上海市妇女流产假期

大多数的公司还是会按照国家的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内给员工放假,同时也会保障员工在放假期间的合法权益,支付其相应的工资报酬。而通常公司在通知员工放假安排的时候,往往会结合自身的情况,例如会安排部分员工进行值班,这其实都是可以理解的。而对于公司出具的放假通知,很显然不同的公司通知的内容就不太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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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流产假规定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上海市流产假规定的,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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