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普法法律网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解答 2.8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公通字[2008]36号)第十三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TAG标签:工程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 立案 建设工程纠纷 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