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优先受偿权条件 普法法律网 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解答 2.3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支付工程价款;第二,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第三,须在从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的六个月的除斥期间内行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第4条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TAG标签:受偿权 建设工程纠纷 强制执行 工程质量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