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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职场中,人员变动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这些变动的人员有自己辞职的,也有公司辞退的。劳动者离开原来的用人单位时要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进入到新的用人单位。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招用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者离开原用人单位后有可能很长一段时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样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就得不到保障,为此我们国家制定了失业保险金。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需要而设定的一种临时补偿措施。失业人员想要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也就是失业人员并非基于自己的意愿而中断工作包括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被单位开除等;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是有求职的需要;已经购买了失业保险并且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满一年。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了。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单位存在法定的过错也就是有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情形,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等,即使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还是可以领取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者一旦找到新的工作重新就业,享受养老保险,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等就要停止领取。交费超过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超过五年不足十年的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超过十年的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找到了工作重新开始就业但是又失业的,缴费时间是需要重新计算的,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一次还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进行计算,但是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