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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一、个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个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个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內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3,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二、什么情况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劳动关系的终结,且双方不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权力。合同期满;劳动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已真实死亡或法院已宣布劳动者法律意义上的死亡和失踪;用人单位破产,提前解散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劳动者在用工期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已退休;订立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这些情况的出现都可以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是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劳动合同履行期满,劳动双方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也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