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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安置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军转安置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签订合同,一般的劳动者,比如一些工厂的员工,因为欠缺法律知识,所以在合同方面不明白里面的规定,所以会忽略,但是用人单位根据法律的规定是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关于军转安置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一、军转安置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支付赔偿金。(其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你可依此法条向用人单位提出法定的权益要求,不满意时可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公司由于有新的投资方,所以要把原来的员工都全部解散,而且突然提出,然后所有人员在三日内必须离开公司。请问,这样的情况员工可以提出什么样的赔偿要求,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用人单位除了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要依据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可以参考的条文有: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而且,还可以立即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赔偿金。

军转安置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就单方面的解除合同,无论是公司还是其他的事业单位都应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因为解除合约,所以合同的期限还没有到期,应该支付当事人经济补偿金。